对方长期拖欠子女抚养费,我该怎么办?FRO扮演什么角色?
Child Custody • Child Support • Spousal Support • Separation Agreements
王葳律师事务所 | 多伦多家庭法律师 | 离婚诉讼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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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长期拖欠子女抚养费,我该怎么办?FRO扮演什么角色?
Child Custody • Child Support • Spousal Support • Separation Agre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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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对方已经几个月没有支付子女抚养费了,我该怎么办?”
“法院已经判了 Child Support(子女抚养费),对方就是不付,我还能怎么办?”
“听别人说可以交给 FRO,他们到底是做什么的?”
“如果对方故意不付子女抚养费,FRO 能帮我要回来吗?”
这是我们办理家庭法案件时,经常会遇到的问题。
很多父母认为,只要法院已经作出子女抚养费命令,对方就一定会主动履行。也有人认为,对方如果一直不付款,自己除了不断催促、打电话、发信息,就没有其他办法。事实上这两种理解都不准确。
在安省,大多数法院作出的子女抚养费判决命令都会交由 Family Responsibility Office(简称 FRO,家庭责任执行办公室)负责执行。FRO 并不是法院,也不是任何一方的律师,而是安省政府负责执行子女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命令的机构,其职责是协助收取和转交依法应支付的款项。
我们曾代理过一宗子女抚养费案件。
双方离婚以后,法院判决父亲每月支付固定金额的 Child Support。刚开始几个月父亲一直按时付款。后来他开始找各种理由拖延,有时候晚几周,有时候连续几个月完全没有支付。母亲多次发信息催促,对方不是不回复,就是承诺“下个月一起补”。一年过去,拖欠金额越来越高。
她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时说:“法院不是已经判了吗?为什么他还是可以一直不付?”
法院作出判决,并不代表所有人都会主动履行。如果对方长期拒绝支付,就可能需要借助 FRO 的执行程序。
很多客户都会认为,FRO 的工作就是不停打电话催款。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FRO 的职责远不只是提醒付款。如果案件已经登记到 FRO,对方仍然长期拖欠子女抚养费,FRO 可以依法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
例如,向雇主发出收入扣押通知(Support Deduction Notice),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子女抚养费;在符合条件时,也可能采取扣押部分银行资金、拦截部分政府退款、暂停驾驶执照、向信用机构报告欠款,甚至在特定情况下申请进一步执行措施。
因此,很多案件并不需要领取抚养费的一方反复追讨,而是由 FRO 根据法律规定推进执行程序。
安省法院通常认为:子女抚养费属于孩子依法享有的重要经济支持,而不是父母之间可以随意决定是否支付的私人债务。
如果支付方长期拒绝履行法院命令,法院通常支持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法院和 FRO 也会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确实因为失业、重大疾病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支付。另一种则是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隐瞒收入或者转移资产。
对于第二种情况,法院通常不会支持支付方仅仅以“目前没有付款”为理由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我们还代理过另一宗案件。
父亲一直认为,只要自己直接把钱转给孩子,或者偶尔替孩子购买一些生活用品,就可以抵扣法院判决的 Child Support。
后来,FRO 仍然按照法院命令计算拖欠金额。父亲对此非常不能理解。事实上,如果案件已经由 FRO 执行,一般应当按照法院命令或者 FRO 的要求完成付款。如果未经双方同意或者未经法院批准,自行改变付款方式,很多款项未必能够自动抵扣法院命令项下的抚养费。
因此,如果支付方式需要调整,或者双方已经另行达成新的安排,最好及时咨询律师,并根据具体情况办理相应法律手续,而不要自行决定停止付款或者更改付款方式。
还有一些客户会问:
“如果对方一直说没有钱,FRO 就没有办法了吗?” 事实上也不能这样理解。
FRO 的职责是执行已经存在的法院命令,而不是重新决定每月应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如果支付方认为自己收入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应当依法申请变更法院命令,而不是自行停止付款。在法院没有修改原来的 Child Support Order(子女抚养费命令)之前,原命令通常仍然有效,拖欠金额也可能继续累计。
因此,很多支付方因为误以为“收入减少了,就可以先不付”,最后反而累积了大量欠款,并面临进一步的执行程序。
很多客户真正了解 FRO 的职责以后,都会明白,FRO 并不是决定谁应当支付多少抚养费,而是负责执行已经生效的法院命令或者协议,帮助确保孩子依法获得应有的经济支持。
王葳律师提醒
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很多领取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在发现对方停止付款以后,都会不断发信息、打电话催促,希望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只是短时间延迟付款,这种方式或许能够解决问题。但是,如果对方已经长期拖欠,或者明显没有履行法院命令的意愿,仅仅依靠反复催促,往往很难真正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对于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来说,也不要认为只要收入下降,就可以自行停止付款。法院命令不会因为个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而自动修改。如果确实发生了失业、退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影响支付能力的重要变化,应当尽早咨询律师,依法申请变更子女抚养费,而不是等到 FRO 开始执行以后再处理。
此外,我们也经常遇到一些案件,双方私下口头约定暂时减少或者暂停付款,但没有形成书面协议,也没有修改法院命令。几年以后,其中一方申请由 FRO 执行时,另一方才发现已经累计了大量拖欠金额。这类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及时办理法律手续避免。
因此,无论您是领取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希望追回长期拖欠的抚养费;还是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为收入变化无法继续按照原命令付款,都建议尽早咨询律师,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法律方案,依法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而不要自行停止付款或者长期拖延处理。
以上案例根据真实办案经验整理,并已对所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了匿名处理,仅供法律知识分享,并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王葳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于安大略省家庭法及跨境家庭法案件,对于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Family Responsibility Office(FRO)执行、拖欠抚养费、法院命令变更及复杂家庭法诉讼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无论您正面临另一方长期拖欠子女抚养费、希望通过 FRO 执行法院命令、追回拖欠款项,还是因收入变化需要申请调整子女抚养费,我们都会认真了解您的家庭情况、财务状况以及现有证据,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量身制定法律方案,帮助您依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并争取更加公平、有效的处理结果。
如果您正面临类似问题,欢迎致电王葳律师事务所预约咨询,我们愿意认真倾听您的情况,为您提供专业、务实且真正符合您家庭实际需要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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