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冲突严重,法院还会判共同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 吗?
Child Custody • Child Support • Spousal Support • Separation Agreements
王葳律师事务所 | 多伦多家庭法律师 | 离婚诉讼出庭
中英双语法律服务GTA大多伦多地区
多伦多家庭法律师 | 多伦多离婚律师 | 多伦多华人律师 Tel: 647-696-1200 Email: office@weiwanglaw.com Hours: Mon - Fri 9:00 - 17:00
父母冲突严重,法院还会判共同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 吗?
Child Custody • Child Support • Spousal Support • Separation Agreements
王葳律师事务所 | 多伦多家庭法律师 | 离婚诉讼出庭
中英双语法律服务GTA大多伦多地区
"王律师,我们现在根本无法沟通,法院还会判共同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重大事项决策权)吗?"
"对方天天跟我吵架、发律师信,我们还能共同决定孩子的事情吗?"
"是不是只要双方关系不好,法院就一定判 Sole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单独重大事项决策权)?"
"如果父母之间已经完全没有信任,法院会怎么看?"
这是很多父母在离婚涉及子女问题时,经常咨询的问题。
不少人认为只要双方已经闹到上法院、彼此关系很差,法院一定不会再要求双方共同作出孩子的重要决定。也有人认为只要自己提出共同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法院就一定会支持。事实上这两种理解都不准确。
在安省家庭法案件中,法院关注的重点,并不是父母之间有没有矛盾,而是双方是否仍然具备为了孩子最佳利益,共同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能力。
我们曾代理过一宗涉及两个孩子的家庭法案件。
双方分居以后,父母之间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争执。孩子的学校、课外活动、医疗安排,甚至假期探望时间,双方都无法达成一致。丈夫认为:"我们虽然关系不好,但关于孩子的重要事情,还是应该共同决定。" 妻子则认为:"我们现在连正常说话都做不到,怎么可能共同决定孩子的未来?"
双方因此都围绕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 提出了不同请求。
很多客户都会认为:只要双方经常吵架,就一定不能共同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
实际上法院并不会因为父母关系紧张,就自动否定共同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离婚本身就意味着双方关系出现问题,如果仅仅因为存在冲突,几乎所有案件都无法实行共同决策。
法院真正关注的是:双方虽然存在分歧,但是否仍然能够围绕孩子的重要事项进行基本沟通。例如,在教育、医疗、宗教信仰等重大问题上,双方是否能够交换意见,是否愿意认真听取对方的看法,是否能够把孩子的利益放在个人情绪之前。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即使双方关系并不融洽,法院仍然可能支持共同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
安省法院通常认为:共同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 并不意味着父母必须成为朋友,也不意味着双方不能有任何争执。真正重要的是双方是否具有最低程度的合作能力。
例如:双方能够通过电子邮件、家长沟通软件或者律师沟通孩子的重要事项;即使意见不同也能够保持基本理性,而不是每一次讨论都发展成激烈冲突。
相反,如果双方长期完全拒绝沟通,一方持续阻止另一方了解孩子情况,或者每一个重大决定都会陷入无法解决的僵局,那么法院就可能认为,共同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 已经无法真正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因此法院分析的重点,不是谁更讨厌谁而是双方是否仍然能够共同承担作为父母的重要责任。
我们还代理过另一宗案件。
父母之间曾多次报警,也互相申请过限制令。
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样的案件法院一定会判单独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但是在进一步分析以后,我们发现双方冲突主要集中在夫妻关系,而涉及孩子的重要事项时,双方过去仍然能够完成学校报名、医疗预约以及课外活动安排。
最终双方通过律师建立了固定沟通方式,并约定所有涉及孩子的重要决定,都通过书面方式讨论。案件最后达成了共同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 的安排。这也说明,法院关注的并不是夫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而是父母是否仍然具备共同承担孩子重大决策责任的能力。
我们也处理过另一类案件。
一方长期拒绝回复任何关于孩子的重要信息,擅自更换学校、未经通知安排重大医疗决定,甚至不断阻止另一方参与孩子成长。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法律原则鼓励双方共同承担父母责任,法院也可能认为,继续实行共同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 已经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从而判决由一方单独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因此,法院并不存在"冲突严重就一定共同"或者"冲突严重就一定单独"这样的固定标准。
每一个案件,都需要结合双方长期沟通情况、过去共同照顾孩子的方式以及未来是否仍然具有合作可能进行综合分析。
很多客户真正了解法院处理原则以后,都会明白: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 的核心,不是保护父母任何一方的权利,而是确保孩子的重要决定能够在稳定、健康、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中作出。
王葳律师提醒
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很多父母都会把夫妻之间的矛盾,与是否能够共同承担父母责任混为一谈。
事实上法院非常清楚,大部分进入家庭法院的案件,双方关系都已经出现严重问题。因此仅仅因为双方经常争吵、互相指责,甚至已经开始诉讼,并不足以决定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 的归属。
律师分析案件时,更关注双方过去如何共同照顾孩子、是否愿意分享孩子的重要信息、遇到重大决定时是否能够进行基本沟通,以及双方的行为是否真正有利于孩子成长。
另一方面,如果一方长期利用孩子攻击另一方、拒绝分享学校或医疗信息、故意排除另一方参与重大决定,或者任何涉及孩子的重要事情都会陷入无法解决的冲突,这些情况都可能成为法院重新考虑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 安排的重要因素。
因此,无论您希望争取共同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还是认为应由自己单独负责孩子的重要决定,都应当尽早整理能够反映双方长期共同照顾孩子情况、沟通方式以及重大事项处理过程的相关证据,而不是仅仅向法院说明双方关系不好。越能够证明自己的安排更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越有助于法院全面、公平地评估案件。
以上案例根据真实办案经验整理,并已对所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了匿名处理,仅供法律知识分享,并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王葳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于安大略省家庭法及跨境家庭法案件,对于子女抚养、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重大事项决策权)、Parenting Time(陪伴时间)、Parenting Plan、跨境子女纠纷及复杂家庭法诉讼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无论您正面临父母之间长期冲突、无法就孩子的重要事项达成一致,希望争取共同或单独 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还是涉及学校选择、医疗决定、宗教教育及其他子女抚养争议,我们都会认真了解您的家庭情况、孩子成长经历以及现有证据,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量身制定法律方案,帮助您依法维护亲子关系,并争取最符合孩子最佳利益的安排。
如果您正面临类似问题,欢迎致电王葳律师事务所预约咨询,我们愿意认真倾听您的情况,为您提供专业、务实且真正符合您家庭实际需要的法律建议。
* 本文系王葳律师原创,欢迎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违者必究 *
* 本文仅供法律知识普及与参考之用,不构成本所法律意见 *
欢迎致电垂询王葳律师事务所:👇